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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助力基层法治建设研究

来源:吕梁市法学会 日期:2023-12-22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助力基层法治建设研究

                        张倩 山西量创律师事务所  

  

摘要:吕梁市法学会坚持法治为民的工作导向,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先后制定出台多个文件,健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基层法律服务机制。截止7月25日,已聘市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24人,全市13个(市、区)聘请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达到105人,参与法治项目、矛盾化解成效显著。但是,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初具雏形,要想行得远、立得住,则必须打造具有我市地方特色的法学会法治服务品牌。

关键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基层法治建设;协同配合


基层社会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直面广大群众、直面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是各级政府、组织的重点任务,是整个法治建设历程中的关键点。近期,市法学会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旨在助力基层法治建设,这是我市在推行法治建设中迈出的一大步。但是,由于基层社会现存问题较多,此制度出具雏形,是否可以长久运作、手滑良好反馈,值得我们深思。因此,我们仍需要关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建设发展,本文将从人员配置、工作制度、场地安排等方面进行简要论述。

一、合理界定“首席”与“专家”

目前,各地区在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将所有持律师证的律师纳入范围,试问刚入行的或者入行时间较短的律师如何可以担当“首席”、“专家”?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是一种在某些组织或机构中设立的高级法律职位。此制度推行的初衷是为了给组织提供高级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战略指导,帮助组织管理法律风险,确保组织的行为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并处理组织可能面临的法律事务。顾名思义,这个职位需要有严格的选任要求,从众多优秀法律服务人才中推选出经验丰富、能力强、能担责的律师或法律专家担任。

(一)人员队伍扩大化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顺利推行是以法律服务者团队为基础的,合理组建法律服务者团队可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为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因此,需要积极构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精准摸底、分类建库,细化法律咨询专家名单。每一个职业岗位上都有优秀的法律服务者,目光不能仅仅聚集在律师群体中,扩大遴选范围是一个善举。具体而言,可以将市、县(市、区)两级政法单位的法学理论研究者与实务工作者、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律协、人民调解员以及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纳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遴选范围,分别设立行业专家库,并对聘请人员颁发证书。

(二)工作年限限定化

第一,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设立是走向基层,自然要从群众思维出发,为他们提供贴心的法律服务。在普通群众的认知中,工作年限越长,接触的法律事务也越丰富,他们的思维也会更加超前,对于群众提出的需求可以提供更加完美的方案,避免日后的矛盾激化。工作年限达5年以上的法律服务者在调解群众矛盾时,可以结合自己以往的办案经验,通过剖析典型案例,采取法、理、情三管齐下,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明之以法,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第二,时代在变化,社会在前进,新型矛盾层出不穷,工作年限越长的法律服务者面对的矛盾情形也更加丰富,在处理纠纷时从容自若,给与当事人心里安慰,发自内心的相信其专业能力,更利于矛盾纠纷的和谐化解。

  (三)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扎根基层是一个长久任务,其需要的是一个能长久真心服务基层群众的团体组织,故对个体的要求也不能放松,每一个成员对待基层群众要有耐心、对不同主体的咨询要专业。检验成员是否适合此项工作,首先需要考虑的是成员在日常生活中是否经常参加公益活动,例如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企业免费咨询等活动。

二、各单位协同配合促发展

(一)市法学会统筹

1、遴选人员严格把关

上述内容探讨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基本内涵,专业的、有能力的、有耐心的法律服务团队是制度运行的基本,故对成员选择上需要严格把关。在此制度推行的过程中,法学会一直担任着“掌舵人”的角色,从挑选成员到制度运行,法学会时时关注着每一步骤的发展,及时调节,准确化解。目前,我市已成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自然由委员会成员共同遴选团队成员,从职业不同出发,遴选更为合适的人员,职业互补助力基层法治建设。

2、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信息平台

推行制度不能只走传统道路,也要跟随社会发展潮流。当前,我国“互联网+”发展势头强劲,借力信息网络资源推动基层法制建设。市法学会组织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信息平台,定期更新团队信息,确保专家信息采集及时准确,并且,由市法学会管理监督信息平台,积极向各县(市、区)法学会宣传推广。在此基础上,市法学会要及时进行资源共享,处理事务时统筹分配,更快捷更方便,注重人民群众的体验感,也更符合当地的法治实践特点。

3、建立重点工作通报制度

市法学会要以省法学会的工作宗旨为核心,全面掌握省法学会的印发文件,围绕其之制定本年份的工作计划,详细规划工作范围,部署工作内容,在此基础之上根据本地方特色增加特色活动,保证落实重点工作。市法学会建立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对每个月完成任务的下级单位赏罚分明,既表扬了完成工作良好的地方,也可以及时对工作完成滞后的地方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督促着每个地方的工作态度,不懈怠、不懒散。

(二)司法局衔接

1、积极组织宣传活动

好的制度不能只在了解的人的心中认定好,需要让基层群众真正的认可,所以,各地司法局可以充分借助法律宣传月的契机,开展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基层活动,例如,举办法制文艺表演活动、现场为基层群众提供免费咨询活动,发放宣传手册等行动。积极宣传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真正的走入基层,助力基层法治建设。

2、设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室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建设需要深入基层、扎根基层,团队成员办公时需要一个固定的场所,在基层群众心中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也助于提供团队成员办公时的空间要求。司法局应当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打造一个标准化的办公场所,统一部署、分工合作,由各县(市、区)司法所按要求实施操作,选取合适地点专门设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室。

3、合理分配矛盾纠纷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市(区、县)司法局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它可以全面掌握法院、检察院未能协调解决的事务,整合矛盾纠

纷,以司法所为“领头羊”,对各种疑难问题合理分配给团队成员,随时关注解决进程,尽最大努力配合团队成员,提供资源解决纠纷。

(三)律师事务所担重任

  1、全力支持工作

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团队中,律师的比重显然是最大的,他们是最能了解基层群众的内心需求的,最能抓住问题的核心,快速解决矛盾纠纷。律师事务所时多个法律人才聚集的组织,主要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对身为团队成员的律师要有包容心,关注其本身的职业业务,也要全力支持其兼职工作,给予鼓励。

2、完善内部结构

第一,每一位律师的专长都会有所不同,擅长领域不同,在律师事务所中以现有团都成员成立小型团队,按照专业分工的原则在内部设立若干业务组,当遇有鲜有案件类型时,共同进行商讨,给出更好的解决方案。同时,在律师事务所内部设立成立专业业务组,主要考虑的是团队人员接触方便,时间宽裕,此想法的最初想法是由市法学会成立专业业务组,但是律师所在地区遍布全市范围,若要组织探讨会议,需要提前安排时间,可能会影响律师的本职工作,存在不便之处,因此,借用“就近原则”,在律师事务所内部成立更为合适。

第二,人员配置是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推行的基础。在律师事务所中遴选团队成员,其人数不得低于律所总人数的1/3,但是也要保证上述内容人员遴选的要求。

  三、提升制度推行的相关服务

  (一)一站式服务

  如前所述,我们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网络平台,安排固定工作场所,与此同时,也需要搭建好实体化运行服务平台,让群众能找到我们,也能有更好的体验感,成为一个让群众满意认可的好制度。

  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室设立接待前台,工作人员要仔细记录每一位主动来访群众的个人信息、具体诉求,并且工作人员也要向来访群众介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主要工作是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包括调解、仲裁、公正诉讼等。同时,在前台显著位置设置意见簿,随时了解群众对工作的建议。

  当需要提供帮助的群众来到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室,由工作人员进行接待,倾听并且记录他们各自的需求,之后通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网络平台随机将案件分派给相关专业领域的成员,由特定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进行分析,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等待案件完全处理之后,工作室的工作人员会进行回访,询问他们对于案件的处理结果的满意程度,以及对相应的工作流程有何改进之处。

  (二)为企业提供驻点服务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基层法治建设离不开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进企入企,首先,从企业内部管理出发,因地制宜,根据企业文化与行业规模为企业制定内部管理规则,公正维护各方利益;其次,从企业发展前景的角度出发,帮助企业解决企业发展、项目建设、运行中的法律问题,主动为企业内部管理里提供合理合法的建议策划;最后,从矛盾纠纷出发,也可以帮助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化解劳动纠纷,全力促使企业高质量发展。企业的有序、高质量发展,是基层社会法治化建设的重要部分。

结  语

综上所述,本文从人员配置、工作制度、场地安排、协同配合方面完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努力构建“有制度、有人员、有场地、有配合”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致力推动基层法治建设。这个是一个长期的任务,与时俱进、全力以赴是前进道路的“定心丸”,时刻关注基层群众的需求,了解民情民意,助推矛盾解决。

法令行则国治国兴,法令驰则国乱国衰,法治建设是我们共同的目标,做好基层法治建设是体现司法公平公正的重要体现。而基层是直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最前沿,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增强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的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