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角下内蒙古地理标志发展概况的实证分析
付强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2022级法学硕士研究生在读
摘要:内蒙古自治区凭借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和多元悠久的人文因素,孕育了一大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在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五大任务”的过程中,内蒙古自治区依托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将加强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作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研究通过分析内蒙古地理标志面临的管理制度不足、配套政策不完善、产品推广效果不佳、权利主体维权困难、用标主体积极性较差、保护模式衔接不畅等问题。从推进地理标志专门立法完善配套政策、强化管理监督、创新运营方式、探索知识产权检察公益诉讼、加强国际合作与品牌护航等方面提出应对思路,以期为内蒙古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贡献微薄力量。
关键词:乡村振兴;内蒙古;地理标志;商标
一、内蒙古地理标志发展概况分析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通过列举的方式,将地理标志明确规定为民事主体可享有知识产权的重要客体,正式确立了地理标志作为知识产权新型客体的独特法律地位,也表明了我国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基本态度。2023年6月7日至8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内蒙古考察时提出:“在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上展现新作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为内蒙古深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内蒙古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的可行性分析
正如总书记所言,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也是国家重要能源战略资源基地和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同时更是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总书记的重要论断指出了内蒙古自治区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同时也点明了内蒙古自治区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的可行性,即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因素、多元深厚的人文因素以及对外开放的区位因素。
1.内蒙古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的自然因素
内蒙古自治区东西长约2400公里,南北最大跨度1700多公里。总面积约118.3万平方公里,地形除高原外,还拥有大兴安岭林海、嫩江平原、西辽河平原、河套平原以及腾格里、巴丹吉林、乌兰布和沙漠,北部拥有辽阔的呼伦贝尔和锡林郭勒草原。作为祖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内蒙古森林面积达4.08亿亩,居全国第一位。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资源基地,内蒙古矿产资源丰富,截止2021年底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达133种,其中103种矿产的保有资源量居全国前十位。内蒙古气候以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为主,气候复杂多样,日照充足,温差较大。在独特的自然因素影响下,内蒙古孕育了一批优质的地理标志产品.
2.内蒙古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的人文因素
内蒙古自治区现全区常住人口有24049155人,汉族人口为18935537人占比78.74%,蒙古族人口为4247815人占比17.66%,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865803人占比3.60%。作为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在数千年的交流融汇中形成了独特且悠久的草原文明。神秘的宗教、精美的服饰、多元的饮食无一不在碰撞融合,数千年的风云流变下,唯一不变的是各族人民在文明发展道路上的艰辛求索,宜农则农,宜牧则牧,肉奶五谷、羊煤土气构成了内蒙古的经典味道。从大兴安岭的牛肚菌到阿尔山的天池鲫鱼,从草原上肥美的牛羊到赤峰的敖汉小米,从布里亚特蒙古包子到梦回青城的羊肉烧卖,底蕴深厚的人文环境无一不是内蒙古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的沃土。
3.内蒙古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的区位因素
内蒙古自治区地处“三北”,对内与八省区相邻,对外与俄罗斯、蒙古国接壤,具有发展沿边开放的独特优势,是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在对外贸易中,2022年底内蒙古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达1523.6亿元,其中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总额达935.5亿元。可以说,内蒙古自治区独特的区位优势和日益发达的国际贸易为地理标志的保护、推广和国际化运营提供了宝贵机遇。
(二)高质量发展内蒙古地理标志的必要性分析
1.有利于促进县域经济平衡发展
“来源于特定地域”是地理标志申请保护的重要前提,而内蒙古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多以农畜产品为主,构成了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柱。内蒙古自治区现辖103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在地理标志商标申请注册以及产品申请认定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地标产品的认定还是地理标志商标的申请,均需依靠县级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管理。而地理标志一经确认,马上就会成为地方政府重点打造的区域公共品牌,进而通过扩大规模、增加产量、完善配套产业,成为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柱。
例如:敖汉小米的产地范围为赤峰市敖汉旗四家子镇,其每年产量4亿斤以上,产值超10亿元;突泉芦花鸡产地范围为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行政区域,引进扶贫资金2000万元,县域内实现就业收入3000余万元;鄂托克前旗羊肉商品的生产地域范围以鄂托克前旗境内有机草牧场为主,其地理标志授权许可辐射范围包括县域内8家企业和3000多户农牧民及养殖基地。
在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大背景下,各旗县依托地理标志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积极打造新型农牧业,把“智慧农牧业”“数字农牧业”与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工程相结合,实现新时代传统农牧产业转型升级,走出了依托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补短板促发展的新路子。
2.有利于提高农牧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由于知识产权具有较高的专业门槛,各类知识产权保护宣传的工作成效有限,调研过程中通过与相关产业的从业人员访谈得知,从业者们对何为知识产权?为什么要保护知识产权?感到陌生且遥远,但当谈及地理标志专用标识使用效果后,从业者们均能认识到地理标志保护为盈利增收带来的显著效果,以及地理标志背后所承载的消费者对特定质量、特定来源的信赖与认可。与此对应,地理标志产品的消费者们亦逐步通过包装上的地理标志专用标识来做出消费选择。作为一种标志符号,只有当能指与所指具有一体性且相互作用下才能真正的存在和发展。
地理标志的保护推广满足了生产经营者加强品牌宣传与保护的需求,也满足了消费者对产品背后的商誉、特定质量、特定来源的期待,更让广大农牧民群众充分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
3.内蒙古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推动乡村振兴
随着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自治区政府响应中央号召,提出了由农畜产品产量大区向农牧业产业强区转变的工作目标,内蒙古自治区粮食总产量升至全国第六位,牛奶、牛羊肉、羊绒和饲草产量稳居全国第一,内蒙古已经成为我国的“粮仓”“肉库”“奶罐”和“绒都”。
农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与发展在少数民族农牧区脱贫攻坚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促进长效脱贫、贫困人口稳定就业、深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成为主要抓手。以卓资熏鸡和突泉芦花鸡为例,依托相关企业生产运营,实现了特色产业与扶贫工作精准对接。加强内蒙古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通过打造高亮品牌为优质产品赋能,有利于促进传统农畜产品增值增收,促进农牧区贫困人口长效脱贫。
4.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与民俗文化传承
保护地理标志有着不同的目标:一是保护消费者免受欺诈,二是保护产品的生产者,三是促进区域农业发展,四是保育生态、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内蒙古地理标志产品独特的品质来源于产地范围内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与历代传承的独特制作技艺。例如,鄂托克前旗羊肉产地拥有天然草木场560万亩,年日照时间达3017小时,孕育出了品质优良的羊肉,而蒙古族古老的烹食方法和礼节仪式更是锦上添花;卓资县全年低温干燥、多山少川的自然环境孕育了卓资熏鸡的原材料——肉质紧密、含水量低的鸿羽边鸡,再配合当地盛产的中药香料,以独特技法熏卤加工,成为“中国三鸡”之一。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生产推广除了对产地范围的严格把控,还要符合严格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其核心是对优质且独特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传统制作技法的传承与创新。这就要求生产者和地方政府在扩大生产规模、建设配套产业的同时必须保证原材料生长的高标准生态条件和匠心技艺的传承推广。
(三)内蒙古自治区地理标志发展现状分析
1.内蒙古自治区地理标志定量分析
(1)内蒙古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共注册地理标志商标180件,其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72件,地理标志集体商标8件,总量在2022年末全国地理标志商标累计注册量中排第12位。如下表1、表2所示,全区各盟市申请注册为证明商标的地理标志较多共172件,申请注册为集体商标的地理标志只有8件。其中赤峰、乌兰察布、锡林郭勒、呼和浩特、通辽和包头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位列前六名,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只有呼和浩特、呼伦贝尔、通辽和锡林郭勒四地申请注册,其他盟市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申请注册数为零。
表1 内蒙古自治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区数量排名
排名 | 地区 | 内容(件数) |
1 | 赤峰市 | 43 |
2 | 乌兰察布市 | 27 |
3 | 锡林郭勒盟 | 19 |
4 | 呼和浩特市 | 18 |
5 | 通辽市 | 18 |
6 | 包头市 | 15 |
7 | 鄂尔多斯市 | 9 |
8 | 阿拉善盟 | 8 |
9 | 兴安盟 | 7 |
10 | 巴彦淖尔市 | 6 |
11 | 呼伦贝尔市 | 1 |
12 | 乌海市 | 1 |
总计: | 172 |
表2 内蒙古自治区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地区数量排名
排名 | 地区 | 内容(件数) |
1 | 呼和浩特市 | 3 |
2 | 呼伦贝尔市 | 3 |
3 | 通辽市 | 1 |
4 | 锡林郭勒盟 | 1 |
5 | 包头市 | 0 |
6 | 兴安盟 | 0 |
7 | 赤峰市 | 0 |
8 | 乌兰察布市 | 0 |
9 | 鄂尔多斯市 | 0 |
10 | 巴彦淖尔市 | 0 |
11 | 乌海市 | 0 |
12 | 阿拉善盟 | 0 |
总计: | 8 |
(2)内蒙古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获批情况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获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共29项,如下表3所示,我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数量低于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数量。
表3 内蒙古自治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区数量排名
排名 | 地区 | 内容(件数) |
1 | 通辽市 | 5 |
2 | 锡林郭勒盟 | 5 |
3 | 呼和浩特市 | 4 |
4 | 包头市 | 4 |
5 | 兴安盟 | 4 |
6 | 赤峰市 | 2 |
7 | 乌兰察布市 | 2 |
8 | 呼伦贝尔市 | 1 |
9 | 巴彦淖尔市 | 1 |
10 | 鄂尔多斯市 | 0 |
11 | 乌海市 | 0 |
12 | 阿拉善盟 | 0 |
13 | 内蒙古自治区 | 1 |
总计: | 29 |
(3)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使用情况
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全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共有427家企业在使用,其中赤峰市的用标企业最多为165家,其次为锡林郭勒盟,有66家企业用标。第三名是兴安盟,有51家企业用标。用标企业最少的乌海市仅六家企业用标。
表4 内蒙古自治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数量地区排名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 | ||
排名 | 地区 | 内容(家) |
1 | 赤峰市 | 165 |
2 | 锡林郭勒盟 | 66 |
3 | 兴安盟 | 51 |
4 | 阿拉善盟 | 38 |
5 | 呼和浩特市 | 20 |
6 | 乌兰察布市 | 20 |
7 | 鄂尔多斯市 | 18 |
8 | 通辽市 | 17 |
9 | 巴彦淖尔市 | 11 |
10 | 呼伦贝尔市 | 8 |
11 | 包头市 | 7 |
12 | 乌海市 | 6 |
总计: | 427 |
2.内蒙古地理标志发展现状概述
(1)地理标志数量较多,以初级农畜产品为主
内蒙古自治区地理标志发展的特点显著:第一,内蒙古自治区的地理标志体量庞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结合的总数处于全国前列。第二,内蒙古地理标志发展过程中,各盟市旗县多青睐以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形式发展地理标志。第三,无论是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还是地理标志商标,均以初始农畜产品居多,具有较高附加值、依托高水平生产技艺的加工品、制成品和手工艺品较少。
(2)政策激励效果显著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始终坚持将知识产权保护放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导下制定了《加快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并相继出台系列的配套政策和支持举措。为打造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各级政府相继印发了《农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三年(2021—2023年)行动方案》,提出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以及享有一定影响力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为核心,培育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为工作目标,分三步走建设区域公用品牌。此外,各盟市也相继出台了知识产权奖助奖励的政策文件。在配套支持和政策激励下,内蒙古地理标志发展迅速,“蒙”字标品牌建设效果显著。
二、内蒙古地理标志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地理标志支持政策与管理制度仍待完善
1.地理标志管理制度不足
我区地理标志管理制度多倾向于对地理标志申请的鼓励和引导,对地理标志的后续使用、审查以及对于已经申请注册的但不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地理标志产品如何处理规定不足,制度可操作性不强。根据2022年《地理标志产品累计批准量》提供的数据,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年末地理标志产品累计注册量为41件,同时根据内蒙古商标品牌协会官网提供的数据,仅有8项地理标志产品核准其他企业使用。引导鼓励地理标志产品申请注册仅仅是促进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开端,实现地理标志产品高质量发展助力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必须加强对区域内地理标志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的管理与监督,故而应完善当前内蒙古地理标志产品监督管理程序。
正如管育鹰老师所言,地理标志产品不同于一般注册商标,其注册程序未能遵循知识产权应有的异议、撤销、无效等清退程序,注册后难以赋予权利人全面充分的救济渠道。
2.地理标志品牌推广不足
内蒙古自治区的地理标志产品多为初级农牧产品,使用主体多为农户和养殖户,经营主体多缺乏地理标志保护和宣传意识。加之部分农牧区地理位置偏远,基础设施尚待完善,为品牌推广造成较大困扰。
3.地理标志侵权认定困难
鉴于我区的地理标志产品多为初级农产品,无需特定的生产和加工程序,因此该地理标志产品很容易被仿冒,电商平台迅速发展,互联网交易平台上的各类地理标志产品大肆售卖背后,假冒地理标志产品屡见不鲜。虽然地理标志产品在申请注册已提交相关产地证明信息,但事实上,除非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全程控制跟踪,否则事后依靠执法者技术抽查检测产品是否来自原产地是难以实现的。因难以检测出是否来自原产地,再者缺乏有效的法律应对,无疑加大的地理标志侵权认定的难度。
(二)用标主体缺乏积极性
截止2022年底,内蒙古自治区商标的有效注册量为343184件,而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累计注册量为183件,相较2021年只增长了7件。可见内蒙古自治区地理标志商标较注册商标占比少增长慢。长期以来对地理标志重视不足,导致经营主体对地理标志背后承载的巨大利益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故而用标积极性不高。此外,部分被授权企业不愿使用相关产品的地理标志,其只用自身品牌对地理标志产品进行销售,导致公众难以认识到企业品牌背后的地理标志。相关主体不合理用标严重阻碍了地理标志产品的发展,影响地理标志获得公众认可。
(三)地理标志两大保护模式衔接不畅
截止2022年底,内蒙古自治区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累计注册量为183件,地理标志产品累计注册量为41件。可见相关主体更偏向于通过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来保护和发展自己的产品。商标法保护模式直接将地理标志应用在体系完备的商标法制度基础上,而无需再对地理标志作出单独规定。但商标法保护模式下,只能对作为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的地理标志进行规制,难以全面关注地理标志法益的特殊性要求。突出表现在地理标志所表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是在漫长的历史中逐渐形成的,是大自然的馈赠和广大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与普通商标在表现形式、功能、作用等方面有明显区别,因此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志的审查应亦有其特殊性。因此仅靠商标制度难以实现对单独的带地理标志的产品名称的保护,简单将地理标志纳入商标法保护框架,尽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混淆和欺诈,但难以解决保护地理标志特殊法益的问题。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模式下,我国出台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地理标志产品作出专门规定,但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模式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和企业提出,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可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具有浓烈的行政主导色彩。这不仅与地理标志作为一种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相悖,而且也不利于地理标志产品的推广与普及。地方行政机关在地理标志保护领域内的深度介入可能构成事实上行政垄断的危险,对于地理标志的保护无益。
地理标志的两大保护模式各有利弊,但仅靠这两种保护模式难以实现对地理标志的全面保护,地理标志专门立法迫在眉睫。
(四)地理标志国际推广效果不足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缺乏地理标志面向国际的相关政策,地理标志产品外贸政策操作性不足。此外,有关协会、企业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地理标志走向国际的积极性和意愿不高。反观国外,长久以来,欧盟致力于通过签订双边贸易协定的策略在国际贸易法领域将其内部地理标志保护国际化。[8]2017年,欧盟与加拿大签署《综合经济贸易协定》,其中“知识产权”一章中设专节就地理标志保护及其例外作出规定,保护水平超越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9]相较于此,我区对于地理标志国际推广意识还有待加强。2023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希望我区能够充分利用好这次机会,加强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能力,为内蒙古自治区地理标志开拓国际市场提供相应的支持与保障。
(五)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分布不均衡
内蒙古地理标志主要集中初级农牧产品,对于手工业和手工业地理标志产品的发展相对薄弱。仅有巴林左旗笤帚、呼和浩特羊绒围巾、阿拉善玉雕、察哈尔锦绣及察哈尔后旗锦绣等寥寥几个手工业制品被登记注册为地理标志商标。人文因素和地理因素是地理标志的必备要件,二者缺一不可。对手工艺品类下的地理标志产品重视不足、发掘力度较小,加剧了内蒙古自治区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分布不均衡问题。
三、内蒙古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2021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其中包括开展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与培育工程,力争通过1—2年实践,培育创建1—2家国家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但是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示的2021、2022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第一批50个,第二批29个,内蒙古自治区无一上榜。参考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办发保字〔2021〕4号,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结合前文分析,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政策先行,专门立法
根据《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示范区保护对象所属领域应为政府发展规划鼓励或重点支持范围,出台明确的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保障政策、工作机制、督促考核和激励措施等。目前,内蒙古12盟市,仅有4个盟市印发了保护地理标志的专门性文件,且制定机关为市监局或者政府,未见地方人大相关立法。
我区具有独特自然和人文环境孕育了众多地理标志资源。但地理标志保护在立法层面上却没有同步跟进,各级党委、政府应当重视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积极谋划制定符合本地区特点的地理标志保护长期发展规划,充分认识地理标志品牌对本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不断推动当地地理标志区域品牌的培育与推广建设,将地理标志保护纳入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在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框架内,发挥党委“政治势能”和人大立法作用,组织制定有力有效的地理标志保护措施及产业扶持政策,为本地地理标志保护和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正如郭禾老师所言,专门立法模式有利于尽快提高我国在地理标志保护方面的立法和执法水平,有利于我国的长期利益,而且根据地理标志的特点进行设计,更不会受到既有其他知识产权法的限制。
(二)加强管理,立体保护
对已获得登记的地理标志产品,各级主管部门应督促指导登记主体组织制定或完善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类比参考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作为龙井茶证明商标的权利人,制定了《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和龙井茶包装管理办法》,该规定明确了申请用标的条件、程序,以及使用该地理标志的条件,包括产品种植地域范围、加工生产流程、产品质量要求以及使用程序和使用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各级主管部门还应督促指导登记主体加大专用标志授权使用力度,广泛宣传专用标志使用方式和推广效益,动员各类生产主体积极用标、应用尽用。同时,鼓励登记主体改进用标方式,研制印制式、粘贴式、锁扣式,防伪、防水及集追溯功能一体的专用标志并推广使用。此外,行业主管部门或地理标志登记主体应加大专用标志使用支持力度,如实行用标资金补贴或统一印制各种类型的专用标志供生产主体免费使用,以降低生产主体用标成本,提高其用标积极性。同时构建主动退出和被动清理路径,有效整合资源,清理已被通用化的地理标志,发展“专精”地理标志。结合实际,在本地或赴国内外大中城市举办以地理标志产品为主题的区域品牌研讨会、文化节、旅游节、采摘节、现场观摩等推介活动,邀请名人推介、直播带货或代言,组织名企采购、名商洽谈等活动。支持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主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推介活动,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建体验店、建专柜、建电商平台或进超市、设专柜等,鼓励开拓国外市场,扩大产品出口,逐渐提高国内外市场同类产品占有率。
(三)司法保护,支持起诉
由于地理标志商标的经营者、使用者并非同一主体,且各主体之间权责界限模糊 ,在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运营维护等品牌建设的关键性环节不免陷入“公地悲剧”,“用而不管”、“管而不畅”成为突出问题。地理标志是一种区域品牌, 属于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公共资源, 为一定区域范围内全体公众所共有,涉及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八十五条之规定,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公益诉讼。故针对侵犯地理标志的侵权行为,除权利人如行业协会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外,检察院也可以依职权支持起诉。参考案例一:杭州市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诉广州市种茶人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中,法院认定即使种茶人贸易有限公司所生产的茶叶来自龙井茶特定产区,但由于其并未向产业协会提交许可申请并履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中的程序,故认定构成侵权,判决侵权人停止销售涉案茶叶并赔偿龙井茶协会经济损失40000元。参考案例二:浦东农协会诉上海G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由于侵权人接受行政处罚后未对权利人进行民事赔偿,且农协会维权困难,浦东新区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决定支持起诉,向市场监管局调取证据材料,固定侵权事实,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提出支持起诉意见。最终浦东农协会和侵权人上海G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并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分析上述案例可知,针对侵犯地理标志的行为,可以由相关行业协会作为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在维权难的情况下,检察机关还可以介入支持起诉,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此外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工作指引》第五条规定,检察机关通过提出检察建议、提起诉讼和支持起诉等方式,探索履行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四)国际保护,主动作为
2020年9月14日,中欧双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下称《协定》)。通过该《协定》,中欧双方首次大规模互认地理标志,总量超过500个,保护分两批进行,我区共有五个地理标志进入中欧互认地标,不足总量的3%,国际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实现国际保护首先要取得国际影响,在目前“酒香也怕巷子深”的时代,用标主体应主动作为,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应有组织地通过各类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拓展海外市场,先从有贸易基础的周边国家如日韩、蒙古、俄罗斯入手,逐步向中亚、东南亚、欧美扩展。在交流合作中,应分类施策,如针对气候寒冷的蒙古和俄罗斯,可以重点交流阿拉善羊绒、驼绒、赤峰羊绒等,取得口碑后向北欧推广,参考鄂尔多斯羊绒在各大时装周亮相。针对快餐文化成熟的日韩,可以推广有特色的食品原料,广泛使用冷链设施开展食品保鲜。推进商品化包装与冷链包装一体化,完善脱水干制、称量包装、检验检测、低损输送、质量管控等配套功能,推动我区质量上乘的肉类食品走向国际。
同时也应注意美国与欧洲在地理标志保护理念上的差异,如美国将欧洲已列为地理标志商标保护的波尔多葡萄酒、帕尔玛火腿、马苏里拉奶酪等视为通用名称,不但生产销售还大量出口,在对外交流合作中应避免陷入被动。
(五)宣传推广,有的放矢
各级政府和相关行业协会、市场主体应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国际、国内及各级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或在高速公路、机场、码头、高铁站、地铁站、大中城市繁华街区、基地等场所进行公共宣传,宣传地理标志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地方保护措施及扶持政策,发挥网络新媒体作用,利用公众号文章、直播探店途径在全网宣传。由于我区地理标志产品多为食品,可以结合各大节假日热点提高推广效果,如中秋推广丰镇月饼、呼伦贝尔羊肉,春节推广敖汉万年猪、克什克腾旗土黑猪肉,马术比赛、赛马节、那达慕大会期间推广阿巴嘎黑马、乌珠穆沁黄骠马等。逐步提升地理标志产品、重点企业品牌及产品的 “名”,促进“牌” 的形成,带动地方特色产业及区域经济全面发展。